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2日 15:57
编辑:张婉玉 核稿:张瑜婷 终审: 赵帮恚
阅读次数:次
校政﹝2024﹞6号
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聘任
黄虹同志为教学督导员;
闫龙同志为教学督导员。
免去:
黄虹同志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;
闫龙同志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
2024年4月11日
微信公众号
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地址:合肥市金寨路327号(三孝口校区)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(锦绣校区)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(滨湖校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