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党〔2023〕18号
各院系级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工作需要,经校党委研究决定:
吴晓星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梁继维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综合管理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余军同志任组织部副部长(试用期一年);
夏娟同志任文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
陈帅帅同志任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(教师教育学院)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
张永伟同志任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
吴世红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、副书记。
免去:
吴晓星同志就业创业工作处市场信息科科长职务;
梁继维同志纪委办公室秘书(正科级)职务;
余军同志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职务;
何磊同志校办公室(党办、校办合署)秘书、信息科科长职务;
夏娟同志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秘书(正科级)职务;
陈帅帅同志人事处秘书(正科级)职务;
张永伟同志人事处人事科科长职务;
吴世红同志党委组织部秘书兼组织科科长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
2023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