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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(党校、乡村振兴办)职责

1.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建设,做好处级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、年度与任期考核工作,督促落实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。

2.负责干部队伍建设,做好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、培养教育和考察监督工作。做好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负责因公出国(境)党员干部政审、干部挂职工作。

3.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,组织做好二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,督促检查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情况。负责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。

4.负责党员队伍建设,指导二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、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,组织做好党员信息统计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。受理党员、干部的申诉、来信来访。

5.负责学校党校工作,制定学校党员、干部和发展对象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、协调各分党校开展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6.负责党代会及年会、党代表联络工作。

7.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、人才工作、统战工作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处理等工作,协助做好各级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选举或推荐工作。

8.会同有关部门,做好安徽省选调生选拔相关工作。

9.负责定点帮扶有关工作。

10.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干部科

1.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年度、任期考核和校级干部的推荐、考察、民主生活会等工作。

2.负责做好处、科级干部的推荐、考察、任免、试用期满考核和日常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。

3.负责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。

4.负责做好处级干部考核有关工作。

5.负责做好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。

6.负责做好挂职干部选派、考核、管理和服务有关工作。

7.负责做好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关工作。

8.负责做好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(出境)审批有关管理、服务工作。

9.负责做好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有关工作。

10.负责做好干部工作有关文件、材料的归档和报备,干部信息库的整理和维护工作。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秘书、组织科

1.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拟定各院系党员发展计划,及时督促和检查党员发展工作,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备案工作。

2.负责做好党员党籍管理,做好毕业生党员、新进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。

3.负责做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。

4.负责做好老党员、困难党员慰问等有关工作。

5.负责做好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工作。

6.负责做好民主评议党员、组织生活会等工作。

7.负责做好选调生工作。

8.协助做好定点帮扶相关工作。

9.负责做好部门党报党刊征订及管理工作。

10.负责做好部门印章管理,OA系统文件收发、传阅,文件归档,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务工作。

11.负责做好部门考勤、月报表报送和津贴发放表报送工作。
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组织科科员

1.负责做好基层组织设置、调整等相关工作。

2.负责做好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具体工作。

3.负责做好党支部考核、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等工作。

4.负责做好评先优评有关工作。

5.负责做好党员教育、培训等相关工作。

6.负责做好党内重大学习教育活动、主题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。

7.负责做好基层党建创建工作。

8.负责做好党代会及年会相关工作。

9.负责做好党校教学计划的拟定、培训管理、考试安排等工作。

10.负责做好部门网页维护工作。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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