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长
职责分工:主持组织部全面工作。分管干部工作,具体负责处级、科级干部选用、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;挂职干部选派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乡村振兴工作;牵头部门计划、总结、专项方案制定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部长
职责分工:分管党的组织建设工作。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;党校工作;选调生工作;部门网页建设和管理工作;专项方案、综合性文字工作;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工作;完成校领导和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微信公众号
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地址:合肥市金寨路327号(三孝口校区)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(锦绣校区)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(滨湖校区)